中國發展網訊 記者繆曉琴報道 為深化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出臺《關于支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加速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簡稱“雙創十五條”),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的科研人員,構建以“四類形式+兩類崗位”為核心的“四體兩翼”支持體系,系統打通院企、校企人才流動通道,推動科技成果高效轉化。
“雙創十五條”聚焦離崗創業、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派出合作及引進企業人才四類形式,鼓勵事業單位設立“創新崗”與“流動崗”兩類崗位,強化有組織科研與分類監管,全面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離崗創業:支持力度更大,機制更靈活
政策明確支持科研人員開展“3+3”長周期、高價值創新創業。首次離崗期滿若未實現盈利,可回原單位轉為兼職創新,回崗時間不計入離崗期限。設立“離崗創業暫緩期”與“關鍵創業節點”延展機制,保障科研人員潛心創業。離崗期間,科研人員可在原單位或所在企業申報職稱,不占原單位崗位結構比例;返崗時如無空缺崗位,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實現平穩過渡。
兼職創新與在職創業:充分放權,激發潛能
明確科研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單位同意可兼職創新或在職創辦企業。兼職人員可在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或兼職企業參加職稱評審與項目申報,不占原單位結構比例。政策同步完善兼職人員考核機制,破解評價難題,支持人才在多元平臺發揮價值。
派出合作:規范管理,強化協同
要求事業單位、派出人員與合作企業簽訂三方協議,厘清各方權責,保障派出人員享有報酬、獎金、股權激勵等權益。事業單位可對完成或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的人員給予獎勵,相關支出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從機制上強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源頭支持。
引進企業人才:設崗引智,推動對接
鼓勵事業單位設立“項目經理人”“技術經理人”“轉化服務崗”等創新崗位,人員可優先參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同時設立“產業導師”“企業教授”等流動崗位,靈活引進企業人才,不建立人事關系,薪酬由雙方協商,推動創新成果與現實生產力精準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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